本网讯(记者 谭艳波 通讯员 张潇予)人行横道礼让行人,是礼更是法。近日,在万寿大道时代广场路段,一名老人在穿过人行横道时,被一辆两轮摩托车挂倒。
记者从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南宾勤务中队了解到,本次事故中,两轮摩托车驾驶员未礼让行人,导致老人被轻微碰伤,民警判定驾驶员负事故全责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四十七条规定: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,应当减速行驶,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,应当停车礼让。
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执法人员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,在经过人行横道时,一定要减速慢行。如遇行人横过马路时,一定要停车让行,在确认人、车安全的情况下再通行。